2023年宜城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
索引號 | 014046317/2023-02083 | 生成日期 | 2023-05-16 | 公開日期 | 2023-05-16 |
文件編號 | 公開時限 | 長期公開 | |||
發(fā)布機構 | 宜興市教育局 | 公開形式 | 網站 | ||
公開方式 | 主動公開 | 公開范圍 | 面向社會 | ||
效力狀況 | 有效 | 公開程序 | 部門編制,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| ||
主題(一) | 科技、教育 | 主題(二) | 教育 | 體裁 | 其他 |
關鍵詞 | 學校,招生,學生 | 分類詞 | 科技,教育 | ||
文件下載 | |||||
內容概況 | 為規(guī)范有序做好2023年宜城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,本著“以人為本、方便就近、維護公平”的原則,特制訂宜城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招生方案。 |
一、招生批次
第一批次:
適齡幼兒家庭應具有服務區(qū)正式戶籍,適齡幼兒戶口應隨父母(或父母一方)在同一戶籍,且戶籍與房屋產權證兩者相符。
屬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幼兒,可按正常入園辦理:
1.父母離異,適齡幼兒戶口隨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服務區(qū)。
2.適齡幼兒為孤兒,戶口隨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服務區(qū)。
3.父母雙方均為非服務區(qū)戶口的現役軍人(含武警)或長期因公出國、長期支援邊疆建設者,適齡幼兒為服務區(qū)戶口,或住房在服務區(qū)。
4.適齡幼兒隨父母在直系上一輩處落戶,且無戶口遷移史。(幼兒父母在城區(qū)無其他住宅房性質的房產)
5.若父母與直系上一輩共有房產,原則上幼兒父母房產所占份額不低于30%。
6.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。
?。?)父母在服務區(qū)穩(wěn)定租住兩年以上。
(2)父母與城區(qū)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
(3)父母按規(guī)定在本市持續(xù)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(2022年6月30日前參加社會保險,且持續(xù)繳納)。
7.宜城街道集體戶口子女入園,根據其實際常住地,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在常住地服務區(qū)幼兒園入園。
8.城市重點工程項目被拆遷戶子女入園,憑拆遷安置相關手續(xù),自主選擇戶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服務區(qū)的幼兒園入園。
9.引進的高層次優(yōu)秀人才子女入園,憑市委組織部頒發(fā)的《陶都英才卡》,按就近入學原則,由教育局安排到相應的優(yōu)質公辦幼兒園。
第二批次:
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報名登記,經審核確認后入園。
1.適齡幼兒家庭(或父母一方)擁有服務區(qū)房產。
2.適齡幼兒家庭擁有服務區(qū)戶籍。
3.幼兒父母(或父母一方)在服務區(qū)與直系上一輩共有房產。
4.服務區(qū)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。
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服務區(qū)取得居住證一年以上,與城區(qū)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
二、招生辦法
1.今年宜城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實行計劃招生。第一批次服務區(qū)內符合條件的幼兒確保應收盡收,若第一批次登記人數超過計劃人數,則采用實名搖號的方式錄取幼兒,未錄取的幼兒由教育局統(tǒng)籌安排。
2.第一批次招生后,在幼兒園還有空余學額的前提下,再進行第二批次幼兒的登記與招生。若第二批次登記人數超出空余學額數,則采用實名搖號的方式錄取幼兒。
3.第二批次招生結束后仍有空余學額,則由幼兒園自主調劑招生。自主調劑招生辦法由各幼兒園自行研究確定,并報教育局審批同意后組織實施。
4.各幼兒園在平臺開放前10天發(fā)布招生公告。
5.報名形式:啟用宜興市“入學一件事”(入口在app“看宜興”),采用“網上登記+審核錄取”的形式進行招生。
三、時間安排
1.6月2日—6月11日:平臺開放,符合第一批次條件的幼兒上網登記信息
2.6月12日—6月16日:平臺關閉,幼兒園初審平臺上第一批次登記信息
3.6月17日:第一批次預審后,接到校審通知的幼兒到幼兒園提交材料,參加現場校審
4.6月18日—6月22日:有第二批次學額的幼兒園平臺開放,符合第二批次條件的幼兒上網登記信息
5.6月23日:平臺關閉,幼兒園初審平臺上第二批次登記信息
6.6月24日:第二批次預審后,接到校審通知的幼兒到幼兒園提交材料,參加現場校審
7.6月26日:各園公布錄取名單
四、報名須知
1.現場校審時需提交家庭戶口簿、房產證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,如房產證暫未辦理到位,可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發(fā)票原件及復印件,所提供的復印件必須清晰。同時,幼兒入園報名時應當出具監(jiān)護人及適齡幼兒戶口簿,以及兒童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、有效預防接種證明、體檢健康證明等。
2.現場校審時工作人員必須將原件和復印件認真核對并簽字,由幼兒園蓋上公章。原件由家長當場帶回,復印件留幼兒園備查。
3.我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幼兒園提供的復印件及證明材料進行統(tǒng)一復審,家長必須對提供證件、材料的真實性、有效性負責,凡提供虛假材料的,一律取消入園資格,并由相關部門追究相應的責任。
4.報名時遞交的戶口簿、房產證等有效證件的截止時間為6月17日。
五、相關說明
1.新生入園條件(指獲得正式戶籍或房產證明)應為2023年6月17日之前辦理到位的。非住宅性質的房產不作為入園條件。已簽訂住房買賣合同但暫未交付的期房不作為入園條件。
2.宜興市“入學一件事”(入口在app“看宜興”)具體操作指南在“宜興教育”微信公眾號另行發(fā)布。
3.符合第一批次條件,但系統(tǒng)信息填報不成功的可以帶齊相關材料于6月17日至幼兒園現場登記驗審信息。符合第二批次條件,且服務區(qū)幼兒園有第二批次學額,但系統(tǒng)信息填報不成功的可以帶齊相關材料于6月24日至幼兒園現場登記驗審信息。
4.轉園由各幼兒園視情安排。
5.逾期未登記報名的視作放棄服務區(qū)幼兒園入園資格,有延緩入園需求且滿足當年度第一批次入園條件的幼兒,由家長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服務區(qū)幼兒園審核后可延緩一年入園。
附件:宜城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服務區(qū)安排表
宜興市教育局
2023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