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轉發(fā)江蘇省財政廳 《關于印發(fā)江蘇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 目錄及標準的通知》的通知
索引號 | 014046317/2020-06086 | 生成日期 | 2020-11-19 | 公開日期 | 2020-11-19 |
文件編號 | 公開時限 | 長期公開 | |||
發(fā)布機構 | 市財政局 | 公開形式 | 網站、文件、政府公報 | ||
公開方式 | 主動公開 | 公開范圍 | 面向社會 | ||
效力狀況 | 有效 | 公開程序 | 部門編制,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| ||
主題(一) | 財政、金融、審計 | 主題(二) | 財政 | 體裁 | 其他 |
關鍵詞 | 經濟,管理,政采 | 分類詞 | 經濟管理,財政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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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概況 | 關于轉發(fā)江蘇省財政廳《關于印發(fā)江蘇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》的通知 |
各預算單位,各鎮(zhèn)(街道、園區(qū))財政局:
為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有關要求,自2021 年起我省實行統(tǒng)一的集中采購目錄,現將江蘇省財政廳《關于印發(fā)江蘇省2021年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》(蘇財購〔2020〕66號)轉發(fā)給你們,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,請一并遵照執(zhí)行。
一、關于集中采購項目的委托
全市各級采購人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內30萬元(含)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,應依法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。
集中采購目錄內單項或批量預算在30萬元(不含)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,采購人可按照預算支出管理規(guī)定和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采購。
二、關于分散采購限額標準
貨物、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30萬元(含),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(含)。
三、關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
貨物、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400萬元(含)。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務院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政府采購工程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、服務,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,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及其實施條例;采用其他采購方式采購的,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。
四、關于網上商城采購
采購人采購預算在30萬元(不含)以下的項目,可以登錄江蘇政府采購網——網上商城(http://www.ccgp-jiangsu.gov.cn/wssc/)進行網上直購或在線詢價。網上商城不能滿足需求或者通過其他采購方式價格更低或服務更優(yōu)的,采購人可按照預算支出管理規(guī)定和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采購。
五、關于協(xié)議供貨(定點采購)
協(xié)議供貨(定點采購)是集中采購的特殊形式。省級、無錫市級聯(lián)動協(xié)議供貨(定點采購)項目包括:服務器、計算機、打印機、防火墻、入侵檢測設備、安全審計設備、公務用車(含乘用車和客車)、機動車保險服務、會議服務,全市聯(lián)動協(xié)議供貨(定點采購)品目包括空調機、車輛維修和保養(yǎng)服務、物業(yè)管理服務。
全市協(xié)議供貨(定點采購)限額標準為200萬元。對于采購預算在30萬元(不含)以下的,采購人可與協(xié)議(定點)供應商自行協(xié)商。對于采購預算在30萬元—200萬元(不含)的,采購人須選擇2-3個同檔次的品牌產品或協(xié)議(定點)供應商,通過比價或談判的形式,確定配置或需求后在采購計劃中列明。采購預算在協(xié)議供貨(定點采購)限額標準(含)以上的,應依法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。
協(xié)議供貨(定點采購)項目尚在原合同服務期限內的,可繼續(xù)執(zhí)行原招標結果,協(xié)議期滿后,采購人應按照集中采購機構采購的結果執(zhí)行政府采購。
六、關于涉密采購項目
涉密采購項目應按照《涉密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庫〔2019〕39號)文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政府采購。
宜興市財政局
2020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