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 | 014046317/2017-06169 | 生成日期 | 2017-04-25 | 公開日期 | 2017-04-25 | |
文件編號 | 公開時限 | 長期公開 | ||||
發(fā)布機構 | 市法制辦 | 公開形式 | 網站,文件 | |||
公開方式 | 主動公開 | 公開范圍 | 面向全社會 | |||
效力狀況 | 公開程序 | 部門編制,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| ||||
主題(一) | 綜合政務 | 主題(二) | 電子政務 | 體裁 | 其它 | |
關鍵詞 | 行政 | 分類詞 | 行政事務 | |||
文件下載 | ||||||
內容概述 | 市各有關行政執(zhí)法機關:為認真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和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《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(2015-2020年)》提出的“嚴格實行行政執(zhí)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,未經執(zhí)法資格考試合格,不得授予執(zhí)法資格,不得從事執(zhí)法活動”的要… |
市各有關行政執(zhí)法機關:
為認真貫徹落實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和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《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(2015-2020年)》提出的“嚴格實行行政執(zhí)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,未經執(zhí)法資格考試合格,不得授予執(zhí)法資格,不得從事執(zhí)法活動”的要求,根據省政府法制辦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執(zhí)法人員培訓考核的意見》的規(guī)定,決定舉辦2017年度申領行政執(zhí)法證件人員培訓班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培訓對象:
本次參加培訓人員是經各單位申報、市政府法制辦審查、符合申領行政執(zhí)法資格條件的人員(名單見附件)。
二、有關要求:
1、請各單位合理安排好參訓人員的工作,并負責通知參訓人員準時參加培訓。
2、培訓實行封閉式管理,原則上不得請假。培訓缺課4課時以上的,視作未參加培訓處理,且不得參加考試。未參加培訓和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將取消申領行政執(zhí)法證件資格。
3、培訓結束后,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網上考試報名,經無錫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后,統(tǒng)一集中參加“無錫市行政執(zhí)法人員網上考試系統(tǒng)”的考試,具體考試時間屆時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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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27日